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不在夫妻名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面临离婚时,关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子不在夫妻的名下,那么它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之中。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而获得的财产。 然而,倘若房子虽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但却登记在他人名下,此时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对该房子有共同出资等相关情形,那么这种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可以要求对该房子相应的权益进行分割。 总之,判断房子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出资等行为而与双方产生关联,是确定其是否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 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关联,那么房子通常不会被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即便婚后一直居住,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又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商铺,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于有共同出资的事实,所以该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争议焦点在于一套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但登记在小胡名下,小朱主张有共同出资应分割,小李则认为不在夫妻名下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确凿证据,如出资凭证、购房相关协议等,证明双方对该房子有共同出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此房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相应权益。 2、若小朱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等关联,按照规定,房子不在夫妻名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会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割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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