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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个人工资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一情境下,通常来讲,个人工资通常会被视作共同财产。
在婚姻持续的期间里,一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存在以下一些特殊情况:
其一,一方在婚前就已拥有的工资,这部分工资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其二,倘若一方是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这类款项,它们是专门用于弥补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损失,所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三,若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那么这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将其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的剃须刀等,这些是专门为一方所使用的物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婚前有一笔工资积蓄,小李认为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此外,小朱因工伤获得赔偿款,小李也主张分割。双方对财产划分各执一词,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的工资积蓄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这部分工资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是用于弥补其人身损害损失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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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6: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