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确权在老公名下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在老公名下时,在离婚情形下,通常会将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经济等方面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对于家庭财产包括宅基地等,会有共同的投入和贡献。 2.宅基地的使用权有着其独特的性质,一般来说,只有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该项权利。 这是基于集体土地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保障集体组织成员的基本权益。 3.倘若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归属以及相应的补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以确定房屋最终的归属方以及给予另一方的补偿金额。 4.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仍由原先的使用人继续使用。 这是为了避免因离婚而导致土地使用的混乱和不稳定,同时也考虑到实际使用的连续性。 当然,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另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5.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具体的宅基地财产分割方式必须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由于不同地区在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分割方式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总之,在宅基地确权在老公名下而面临离婚时,必须全面考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协商或者借助法律途径,来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宅基地确权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共同投入和贡献,所以此宅基地通常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宅基地使用权虽有特殊性,但地上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可协商确定归属及补偿事宜。 3、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及补偿金额。 4、离婚后,宅基地使用权一般由原使用人继续使用,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5、具体分割方式要依据当地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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