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罪名能判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两个罪名能判缓吗? 缓刑全缓刑量刑又称缓刑量刑。它是指违法者经法定程序认定为犯罪,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缓刑制度是由特定的侦查机关在一定的试行期内对犯罪分子进行审查,根据犯罪分子在试行期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特定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试用期内由社会矫正。刑法第七十七条未作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决的刑法,并予以公告。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留,被判三年徒刑的符合下列条件同时可以声明一个缓刑在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年的年龄。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二)有犯罪的表现; (三)没有再犯的风险; (四)声明该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显著的不良影响。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和试用期条件,试用期可以暂停。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院发现两种犯罪,则不会判处缓刑。 达到75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罪轻; (二)有犯罪的表现; (三)无再犯风险; (四)声明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没有明显的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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