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是夫妻双方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这一情形中,夫妻双方针对房屋的归属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处理的。
①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把房屋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则获得与之相应的补偿。 当然,也可以选择将房屋变卖,之后双方再对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②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此时法院通常会依据房屋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说,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双方都有出资,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将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判决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或者也可以直接将房屋判归某一方所有,而由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③另外,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有力地证明其出资主要是来源于自身的个人财产,并且另一方也予以承认,或者另一方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来反驳,那么房屋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决归出资方所有,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补偿。 ④除此之外,还必须要考虑到房屋的增值部分等相关因素。 总而言之,当离婚后房子上同时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情况,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房屋婚后购买且双方有出资,房本有两人名字。小朱主张自己出资多应多得,小李则认为应平分,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双方若能协商一致,可将房屋归一方,另一方获补偿,或变卖后分割价款。本案中双方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判决。 2、因房屋婚后购买且双方出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按出资比例分割,或判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补偿。 3、若一方能证明出资主要源于个人财产且对方无法反驳,房屋可能判归出资方,另一方获补偿。本案需看双方证据情况。 4、还需考虑房屋增值部分等因素,综合处理房屋分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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