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
要是双方协商不了,那么法院就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房屋的实际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等因素,都会在判决中被充分考虑。 在婚前的时候,要是只有一方支付了首付,而在婚后是双方一起还贷款的,那么这所房屋就会归支付首付的那一方所有。 同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另一方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样既保障了支付首付一方的权益,也考虑到了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做出的贡献。 当婚后双方一起出资去购买房屋的时候,不管最终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它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一般会采取平均分割的方式,以确保双方在这所房屋上的权益是平等的。 要是这所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像一方在婚前就购买了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这所房屋仍然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总之,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屋的分割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是购房的具体时间、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等等。 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房屋分割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房屋分割产生争议。房屋是小李婚前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另有婚后双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屋,还有小朱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双方就这些房屋如何分割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应归小李所有,小朱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2、婚后双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 3、小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分割。 4、法院会综合购房时间、出资、登记等情况判决,尽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