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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男方婚前的房子,在通常情况下,若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便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相关事宜,经依法进行登记后,才会发生效力;倘若未经过登记,那么就不会产生效力,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男方婚前的房子,原本是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
然而,当在房子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此房屋的所有权便发生了改变。
这可以视为男方对女方做出的一种赠与行为,意味着房屋从男方的个人财产转变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对于该房屋的产权有专门的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总之,一般而言,当男方婚前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一规定旨在明确财产的归属问题,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他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小丽的名字。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全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丽则主张加名后就是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小朱婚前房子加了小丽名字,从法律角度可视为小朱对小丽的赠与行为,房屋所有权发生改变,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小朱和小丽之前对该房屋产权有专门约定,那就应当以双方约定为准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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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1: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