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 若在婚前,一方父母拿出全部资金购买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从出资和登记情况看,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资助和财产安排。 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意味着父母有将房屋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此时该房屋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 婚后,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时,一般会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这是基于父母出资的特定指向性。 而当登记在双方名下时,很明显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购房,不管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这体现了对双方父母出资贡献的合理考量。 四、父母支付部分房款情况 若父母仅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在分割时,会充分考虑父母的出资等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婚前小朱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小胡父母也全款买了房,登记在小胡与小丽夫妻双方名下。小静和其配偶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小静名下。争议点在于这些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父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小朱名下,应认定为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因是父母对其个人的资助和财产安排。 2、小胡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意味着父母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此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小静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虽登记在小静名下,但无特别约定,应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若父母仅支付部分房款,夫妻共同还贷,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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