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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父母有份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婚时涉及的房产分割问题,通常仅与夫妻双方有关,父母一般是没有份额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具体情况:
一、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当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并且双方没有做出特殊的约定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对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照顾较多、承担了更多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二、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就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房产是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这部分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三、父母出资的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父母有出资行为。
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该出资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在离婚时可能就需要进行分割;若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这部分就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婚后他们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且小李在婚姻中承担更多家务和抚养子女责任。此外,购房时小朱父母有出资,未明确表示赠与对象。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介入,鉴于小李对家庭照顾多,法院可能倾向于小李。
2、小朱父母出资部分,因未明确赠与对象,若无法证明是对小朱一方的赠与,该出资对应房产份额在离婚时可能需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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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