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男方名下结婚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婚前购置的房子,如果登记在了男方的名下,那么这房子就归男方个人所有。
然而,要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还房贷,这其中用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因还贷而产生的增值部分,女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倘若双方达成了一致约定,明确表示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这个约定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此房子就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另外,要是这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最后登记在了谁的名下,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要判断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把购房的时间以及出资的情况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进行考量。 如果在这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处理。 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房产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准备结婚,婚前小朱购置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用共同财产还房贷。后感情破裂闹离婚,小丽要求分割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小朱却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财产,小丽无权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房虽为小朱婚前购置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按照法律规定,用于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因还贷产生的增值部分,小丽有权要求分割。 2、若小朱与小丽曾达成有效约定,明确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此房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可据此主张相应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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