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宅基地拆迁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宅基地拆迁款的处理情况大致如下:
首先,倘若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与之对应的拆迁款通常也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进行协商。 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其次,要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中对应该房屋的那部分一般就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权利去分割。 不过,倘若拆迁款是对房屋的补偿款与其他共同财产混合到了一起,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就应当首先把属于一方的那部分分离出来,剩下的部分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宅基地拆迁款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的宅基地拆迁款分配存在争议。宅基地上的房屋部分是小朱婚前个人财产,部分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混合在一起。双方对拆迁款分割协商不成,小朱认为婚前财产对应的拆迁款应归自己,小李认为应统一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若能证明宅基地上部分房屋为小朱婚前个人财产,那这部分对应的拆迁款应归小朱。 2、由于拆迁款混合,应先分离出小朱婚前财产对应的部分,剩余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有利于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