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一人公积金还贷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买房产这一情况较为常见。
在其中,倘若利用谁的公积金来进行还贷,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到了离婚之时,此房产往往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便会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来作出判决。 关于公积金还贷的这部分,它可以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是需要一并加以考虑的。 倘若其中一方主张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这个补偿的金额,一般是房屋的市场价值的一半,再减去未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而具体的分割比例和金额,会紧密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比如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还贷的具体情形以及房产自身的增值等各种因素,都会对最终的分割结果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用小朱的公积金还贷。后两人离婚,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小李则认为应平分。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争议焦点在于房产如何分割,公积金还贷部分及各种影响分割的因素如何考量。 案情分析: 1、婚后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用小朱公积金还贷也为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分割时需考虑。 2、法院会综合购房出资、还贷情形、房产增值等因素判断。若小朱主张所有权,需按房屋市值一半减去未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补偿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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