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有两个房子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两套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平均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议决定各自分得哪一套房屋。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出结果,那么就由法院依据房屋的实际状况、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等相关因素来做出判决。 比如,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装修情况等因素,以及双方在购房时分别出了多少钱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 2.要是其中一套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套房屋就归这一方所有,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而另一套房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前面所说的平均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例如,婚前购买的房屋可能是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3.倘若两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不同人的名下,那就需要根据具体的产权情况以及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割的方式。 比如,一套房屋可能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套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在分割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出资比例、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总之,在离婚时对于房屋的分割,必须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的结果既公平又合理,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拥有两套房子。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另一套登记在小李名下。现在他们要离婚,对于房子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名下的房子虽是婚后买的,但自己出资更多,小李则认为应平均分割。 案情分析: 1、若两套房子都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但他们存在出资争议,法院需考虑出资等因素判决。 2、若小朱名下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归小朱,另一套按共同财产分割。需查明房产性质确定分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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