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转给前妻的钱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转给前妻的钱款想要要回并非易事。
倘若此转账属于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财产分割部分,亦或是基于合法的赠与行为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再要回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等问题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而合法的赠与行为,在交付后赠与方也难以随意撤销。 不过,如果在转账的时候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那么当事人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该转账行为的。 另外,要是转账的款项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却没有进行妥善的处理,其中一方就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针对该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能否要回离婚后转给前妻的钱,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够要回这笔钱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给了小丽一笔钱。小朱后来想要回这笔钱,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转账存在小丽欺诈情形,小丽则表示这是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部分且已完成交付,或者是合法赠与不应退还。 案情分析: 1、若如小丽所说,此转账属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或合法赠与且已交付,小朱则无法要回,因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赠与交付后难撤销。 2、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时存在欺诈等法定可撤销情形,且在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就可能要回这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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