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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是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到家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女方提出离婚时,依法是可以对家产进行分割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这些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结婚之前就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会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是专门用于治疗伤害和保障生活的,也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按照约定也属于个人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个人的衣物、化妆品等,属于其个人使用范围,离婚时也不会被分割;另外,其他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同样如此。
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一般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分割的方式和比例都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来进行判定,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丽(女)婚后积累了不少家产。小丽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家产,小朱则称家中有部分财产不应分割,如自己婚前的房产,还有自己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小丽认为这些财产也应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小朱的婚前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2、小朱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是用于其身体伤害治疗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也不应被分割。而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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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