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之时,对于该时期内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所得收益的性质,仍然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与妥善处理: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当事人财产中所产生的利益(如孳息及自然增值),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属于另一方的共有权益; 其次,若是在婚姻关系延续的特定时间段中,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则这部分收益应该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妥当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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