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任意一方所持有的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实际上,这些财产构成了拥有财产的一方的专属私人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一)本应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婚前财产; 其次,(二)一方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依法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再者,(三)法定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授予某一方的财产; 此外,(四)某一方专属使用的生活必需品及相关器具; 最后,(五)法律法规所硬性规定的应绝对属于某一方的额外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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