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私自赠予小三的房产,如何追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配偶将购置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中的房产擅自赠送予婚外第三者的话,那么无疑这是对整个家庭财富所有权的严重侵犯,作为合法妻子的一方,她完全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收回该房产。
对于那些在未获得妻子默许,擅自以夫妻共有的资产馈赠给非婚姻关系内的第三者的丈夫来说,他们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妻子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而且从社会公共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赠与行为也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这样的赠与应该被视作无效,并应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铲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