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类型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所引发的财产分配纷争中,涉及的财产范围涵盖了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积累的共有财产,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一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类劳务报酬; 其次,包含由双方共同投入生产经营环节或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收益; 再者,也可能有一部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所得收益; 最后,如果存在继承或是接受赠与的财产情况,除非法规另行制定明确的规定,否则同样应当纳入到财产分割的框架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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