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未办理,离婚时如何过户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尚未申办房产证明是显示该房产权属尚不明晰的警示信号,尽管房屋所有者之间可能存在房产分割协议,然而这份协议仅为约束各方的法律文本,对于其他第三方并无公示的法定效力。
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要任务便是尽快办理房产证明以明晰权属。 待取得房产证书之后,方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房产分割工作。 若是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拒绝合作办理房产证明,另一方则应优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如提起诉讼离婚,之后再针对财产分配事宜向法庭递交诉讼请求。 待律师或法官依法裁决后,一方可凭借相应的判决文件持至房地产交易所申办房产证书,进而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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