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反悔后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通常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后关于财产分割的反悔请求是不被允许的。
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自愿协商确立并签署书面形式的财产分割协议,对于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然而,如果当事人一方察觉到另一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等不当做法,则有权向国家司法机构提起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申请。 同时,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并达成新的财产分割协议,此份新的协议同样具有与原协议同等的法律权威性和约束力,应当按新协议履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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