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复婚,房产归属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选择再次复合并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离婚期间所分配给某一方的房地产财产及其另一方在决定复婚之前取得的房地产财产,皆被视为属于该特定方的婚前个人资产。
即便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这些资产也无法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变或恢复成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资产。 然而,若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婚前财产约定婚后为二人共同拥有,那么这种情况则可以排除在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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