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持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薪资普遍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然而,基于性别平等和自主权的理念,男女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并签署协议,以确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所属之财产的归属原则,具体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与部分共同所有等不同形式的分配方案。 在此情况下,婚后新获得的财产,应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置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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