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通常来说,夫妻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是各得一半的。
但是,若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则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操作: 首先,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可就公共财产的处置达成协商,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那么将由国家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尊重未成年人和保护女性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其次,若夫妻二人在婚前已有书面商定,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将归属各自所有,如果其中一方因诸如养育子女、照顾父母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各项事务付出过多,导致自身经济负担沉重,则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后者必须对此予以承担。 再者,若在离婚之际,一方出现了生活上的困窘状况,另一方便应对其居住条件及其他个人财产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扶持。 具体援助方式需由双方提前商量好,若未能达成共识,便交由国家法庭予以判定。 此外,离婚时如果有一方企图隐瞒、转移、出售或者破坏夫妇共有的资产,或是伪造债务来试图侵吞另一方的资金,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对其所拥有的财产份额进行适度减少或完全剥夺。 而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存在,可以向国家法院发起诉讼,请求重新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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