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是否属于其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姻行为之前,由单方面购置房产并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项的情况下,该房产便属于购买者的私人财产,在面临离婚事件时,无需进行任形式的分割。
根据我国司法法规的相关条款,以下类型财产被明确视为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物: (1)该方在结婚前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 (2)由于遭受身体损伤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用于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如衣物等; (5)法律明文规定应划归某方所有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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