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前结婚拆迁后离婚要分给老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住房的拆迁过程中,若拆迁前该处房屋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那么拆迁所产生的款项便被视为该方的专属财产,在不幸走向离婚的道路上,这部分财产无需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若拆迁前的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拆迁所得的款项便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有权就如何分配这些款项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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