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一方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在孩子们步入婚姻殿堂后,为他们购买的财物并明确表示这是赠与给自家儿子或者女儿的个人财物时,这些财产应当被认定为子女自身拥有的私有财产,并不属于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范畴。
因此,当子女因离婚而面临财产分配问题时,此类财产将不会被纳入到分割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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