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重新分割财产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家事婚姻关系结束后涉及到的财产纷争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个自然年,并拥有最多长达二十年的时效空间。对于故意隐瞒、非法转移、低价变卖、毁坏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刻意制造虚假债务进而引发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的事项,其诉讼时效则为三年。当夫妇在离婚之际,任何一方若蓄意隐藏、偷偷转移、刻意变卖、肆意破坏夫妻共享的财产,或者通过精心伪造债务以便侵吞另一方法人利益,那么离婚若干年后,未遭受侵害的一方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即可有权要求再次对夫妻共有资产进行分割。对于此类情况,要求再次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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