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月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两个月内,对抚养费用的判定往往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子女的具体需求、父母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
倘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来支付是比较合适的。 然而,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则所适用的比例应当有所提升,但是总体而言,一般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若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数额就应该以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准,参考上述所列的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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