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的房子离婚后有没有女方的一半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未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任何一位参与者在婚前购买房产,尽管其所有权仅记录于单一方之名下,但在步入离婚阶段后,另一方却不会因此获得该房产的份额。 原因在于,这种类型的财产被视为个体财产,理所应当属于一人所有; 然而,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双方家长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也仅登记于单一方名下,则仍然会被视作前述那位参与者的婚前财产。 面临离婚之际,另一方无权主张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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