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父母过户给男方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即使是婚后由当事人父母所完成的房产过户操作,其归属问题也需要具体分析和考量。
若为婚后父母将房产仅过户予其中一方,并且已经就此明显声明仅对夫妻中的这位受赠者单方面赠与,那么可以明确表述这部分不动产仅归属于受赠者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相反,若是父母在对房产进行过户操作时,选择刻录于二位子女名下,那么便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有产业,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