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夫妇婚后买的房子另一半走了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置的房地产,倘若缺乏事先协定,那么其产权归属通常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如此一来,若有配偶不幸离世,剩余配偶势必要首先将其在先前共有物中所占有的比例进行分离核算,其后,方能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承接相应遗产份额。当涉及到夫妻共有的物业财产分配问题时,通常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
然而,对此涉及到生产、生活所需及资产来源等多重复杂因素,在具体事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地制宜、针对性调整的现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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