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父母出一部分钱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详细之事因情形而异。
首先,若一方父母已经支付房屋首付,且房屋已进行法定登记,归于出资方之子女名下,并且该房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付贷款,那么当婚姻出现问题需要走到离婚这一步时,通常情况下,法官将会把房子判决给房产登记人拥有,同时要求这位登记者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部分,既包括贷款本金,也涵盖利息,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获胜获得房屋的一方必须对失败失去房屋的一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弥补其损失。 其次,如父母考虑为子女在婚后购买住房,此房产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倘若事先已有约定,便按照约定处理;若未有明文规定,则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予以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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