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属于哪些行为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泛指在道路上进行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常见的类型大致可归纳为四类:首先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具体是指驾驶员体内的酒精浓度达到或高于法定标准(即80毫克每百毫升)的驾车行为;
其次是在道路上进行恶意的、严重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追逐竞驶行为,但要求其情节要恶劣; 再者,当涉及进行校车服务或搭载乘客的旅行运输行业时,如果有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是严重超出法规规定的速度范围内行驶的行为,则该种行为亦可以被归类为危险驾驶罪的范畴之内; 最后一种类型便是在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安管规定,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情况,也应被视为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以上种种行为均严重危害到了公共交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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