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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婚后要求返还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原则上不会将婚前购置的房产作为公共权益进行分配。其原因在于,使用婚前个人资产购买房产,可视为仅仅属于婚前资源形态的转化,因此所购置的房产并不被理解为婚后所得。
然而,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二人签署了财产协议,明确及清楚地规定此套房产为双方共有,或者尽管房产证上仅记载了单方姓名,但仍注明夫妻共同拥有,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此时便需要按照夫妻双方之间的协议内容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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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5: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