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逃逸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做出赔偿的问题并非简单的一概而论就能得出结论。
从普遍情况来看,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选择逃逸,那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仍然需要履行其赔偿义务。 然而,在商业险的范畴之中,保险公司常常会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的约定选择拒绝对此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指出,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有限的情况之下,先行垫付患者的抢救费用,并且在权利范围之内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力:首先就是驾驶员在没有获取相应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时驾驶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 其次是在投保车辆被盗窃、抢劫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最后是当事人存在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上列举的各种情形,倘若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那么则由保险公司对这部分损失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不过,实际的赔偿情况仍需要结合相关事故的详细情节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来加以判断与认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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