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面临离婚时不会成为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事实上,这些房产将继续保留在原先购买人的手中。但是,如果这种房产在结婚登记后以双方的名义进行了注册,那么它们就处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需要在离婚时双方自己协商如何进行分割,如有未达成共识的部分,则必须提交到相关的刑事法庭进行裁决。
另外,若在婚前提请双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并将其列入双方的姓名之中,对于这类房产而言,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按照夫妻双方各自的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和分割。 然而,如果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款而后在房产上仅标注这一方的姓名,那么婚后续期则需由该方使用其个人财产偿还贷款,故在离婚时,房产仍然归那位支付首付款的人士所有,无需进行进一步的分割。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结婚登记前由一方支付首付款获得房产,然后将房产标记为另一方的姓名,婚后续期夫妇二人使用两人的财产共同偿还款项。在这个案例中,离婚时该房产仍旧归属支付首付款的前配偶,房屋所有权方应对共同偿还的数额向来自另一方的配偶提供补偿。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房产在结婚登记前后均登记为夫妇二人的姓名,那么这项资产将被视为他们的共同财产。同样地,如果在婚后期内也是由某位配偶使用其个人财产偿还房贷,那么该房产依然可以被视为这位配偶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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