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以后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并进行还贷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然而其归属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如果在结婚之前由一方购得房子并支付首付款项,而在婚后则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婚后共同偿还的金额将自动划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部分。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夫妻因感情破裂面临离婚之时,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 倘若有一方存在明显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裁决者还有可能做出相应的减少分配额度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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