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结婚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缔结婚姻之初,个人为婚姻购置房产并将其产权份额授予另一方,被视为共同享有这笔资产。
因为这项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具备赠送之意。 2、众所周知,房屋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其所有权以房地产登记册上所载的信息为准;那就是说,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地产,在婚后添加了伴侣的姓名后,就可以理解为所有者自行决定将这份资产的所有权赠与给其配偶。 3、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婚前购买且在婚后添加爱人姓名的房产,它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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