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户给儿子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的行为是否构成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假设在办理相关产权转让手续时,仅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且在转让过程中并未明示该房屋系赠予其本人与其妻子共享的财产,那么在此期间内,这处房产将被视为儿子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不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财富。 然而,如果父母在转让过程中不仅添加了儿子的姓名,同时也包含了其配偶的名字,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此房产系赠予两人共享,则该房产实际上将成为夫妇家庭的共有财产。 一旦夫妻婚后共同偿还房贷,那么这部分还款实际上也有可能转化为家庭共有的资产。 再者,如果双方已签订有书面协议,并且这份协议并未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应当遵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来判定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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