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两个人名字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如此。
结婚以后购置房屋,既可选择写配偶一方的姓名,亦可选择写下夫妻二人的姓名,然而,无论产权证书上标明谁为户主,均可视为夫妻间共有之产业。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阶段所购得的房屋,若夫妻双方未曾明确作出规定,那么即使产权证书仅记载了其中一位配偶之姓名,也应当被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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