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冻结对方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明确指出,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均可行使权利申请法院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冻结。
然而,如若未能涉及这一环节,则无需进行财产冻结。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这项法定程序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财产的权力。 在这个阶段,财产保全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仅能在请求的范围内或与案件相关的财物进行操作。 关于如何实施财产保全,法院有权采用例如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是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手段进行。 一旦法院完成财产保全流程并依法告知被保全财产的所有者,即视为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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