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办房产证前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事项,如若房产证上已记录了夫妇双方姓名,在离婚之际,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可由夫妻双方自由协商达成,倘若协商不成,最终应由法院依法判定。
然而,若房产证仅记录了其中一方的姓名,那么便需视情况而定其分配方案: 首先,如若由某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产,则此房产将被确认属于前者的单独财产,在离婚之时,该房产所有权亦归属产权证明人手中。 其次,若由某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姻期间由夫妻共同承担贷款,此种情形下,房产同样归属产权证明人,但获得房产之人应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再者,倘若某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之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资产证明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该房产仍将被认为是此人的私人财产。 最后,如若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购买房产,那么此房产的所有权将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归属于夫妇双方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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