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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第一种情况,我们谈谈当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资金购买房产并进行按揭贷款,且在婚前已经办理了只有他/她自己作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书,那么在婚后,尽管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若在离婚的情况下,这套按揭房产将会如何分配呢?在此问题上,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享财产,但是这个房产仍然被归为购置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提出对此房产的分割请求。
然而,对于那些在婚姻中参与共同还款的配偶一方来说,他们仍然享有权利去向对方寻求清偿部分的返还款项。
所以,无论共同偿还债务的款项来源于一方个人的薪资收入还是双方的共同开支,我们都应该全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还款行为。
因此,在面对这种带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问题上,我们可以毫不犹疑地告诉您,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那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他们所付出的房款。
同时,对于房产在这段时间内增值的那部分价值,也可视作他们的挣得的权益,原告同样可以向被告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第二种情况,即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以个人资金购买了房产并进行按揭贷款,同时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在婚后获得了房产所有权证书。
那么在面临离婚问题时,这类按揭房产应当如何分配呢?在这种条件下,需要明确的是,按揭房产仍然被视为购置者的个人婚前财产,在面临离婚时,法院不会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这样的决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资金购房并完成按揭手续,而在婚后获得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只是对其婚前购房行为的进一步证明和肯定,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假设仅是基于婚后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便将其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这无疑将导致一个十分糟糕的局面,那就是在婚姻关系中没有任何投资的一方,仅仅凭借婚姻关系便成为了拥有房产的共有人,这显然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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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