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离婚判不离多久可以再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初次离婚判决未予离婚之后,历经六个月便能够再次提起诉讼。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判决不准离婚以及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而言,倘若不存在新的情况与新的理由,那么原告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再次提起诉讼的,是不会被受理的。 这六个月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并有机会去修复彼此之间的关系,以此避免出现过于频繁地起诉离婚的现象。 然而,如果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那么就不会受到这六个月时间的限制,随时都可以提起诉讼。 比如说,其中一方存在着重大过错,这种过错严重到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等情况。 总之,在面对离婚诉讼相关事宜时,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是否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以及具体的起诉时间。 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诉讼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初次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小朱发现小李有重大过错(如出轨),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小朱想再次起诉离婚,但小胡(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能受理。小朱认为这属于新情况新理由应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不受理。 2、小朱发现小李重大过错致感情破裂属于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六个月限制,小朱再次起诉应被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