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30天是怎么算30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的30天起始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
在这30天的期限内,倘若任何一方内心不愿离婚,那么他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30天顺利届满之时,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之前的申请,并且在接下来的30天里,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便会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这就意味着他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离婚冷静期所规定的30天,是一个既定的时间段。 其目的在于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地思考,让他们在做出离婚决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权衡利弊,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轻易地选择离婚,从而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30天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便向登记机关提出。30天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申请,但在接下来30天内,小李未按时申请领取离婚证。小朱认为应算离婚,小李则认为不算,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30天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申请,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30天届满后,一方未在接下来30天内申请领取离婚证,意味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小李未按时申请领取离婚证,此时应视为撤回申请,双方不能算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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