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权属于某一方,那么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可以向对方发送一份书面通知,清楚地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的更名手续。 在通知中,应明确阐述房产的具体情况、归属约定以及需要对方配合的事项等,以确保对方能够清楚地理解和知晓。 2.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等相关的证据,以此来证明房产的归属权确实属于己方。 这些证据对于诉讼的结果至关重要,需要认真收集和整理,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办理房产更名手续,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手段,其中包括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相关部门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必须按照法院的要求协助办理房产更名手续,以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4.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通知函、诉讼材料等。 这些证据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这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处理房产更名等问题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小朱。小朱发书面通知要求小李配合更名,小李拒绝。小朱起诉,法院判房产归小朱后,小李仍不配合更名,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房产更名问题产生系列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采取协商方式,发通知要求小李配合更名,符合先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明确告知相关事项有助于对方理解。 2、协商无果起诉时,小朱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据证明归属权,能增强自身诉求的可信度,证据对诉讼结果影响重大。 3、法院判决后小李不配合,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合理合法,法院强制手段及要求相关部门协助能保障小朱权益。 4、小朱保留通知函、诉讼材料等证据,可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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