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到登记地才能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并非一定得在登记地办理。
通常来讲,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得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这时候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那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确定管辖法院可是有点复杂,得根据具体的情况去仔细判断。 所以说,离婚可不是必须得在登记地进行的,咱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去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这样就能更好地处理离婚这件事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决定起诉离婚。小李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朱则觉得应回登记地办理。后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起诉小李离婚,又对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当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起诉离婚时,根据规定,可由原告即小李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当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起诉小李离婚,若小李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小朱起诉时小李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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