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同一个城市可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时,若另一方起诉离婚,这类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倘若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且时间都超过了一年,此时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倘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在实际的生活场景中,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必须要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然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诉讼离婚则需要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只要夫妻双方身处外地的同一城市,并且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条件,那么他们是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从而开始各自新的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起诉离婚,对于案件管辖地双方存在争议。另外,还有小胡和小丽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丽起诉离婚,对于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根据规定,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小李起诉离婚,该案应由小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小胡和小丽的情况,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若小胡有经常居住地,应由小胡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小胡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小丽起诉时小胡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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