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一方故意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中,若一方有意反悔,通常需遵循该规定。
在这一期间,任何一方都拥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具体而言,在冷静期内,这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窗口,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 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存在一种情况,即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毫无正当理由地拒绝领取离婚证。 此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仔细审理案件,深入了解双方的情况以及夫妻感情的状态。 若经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一方曾故意反悔,法院仍会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总之,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其核心目的是促使双方能够冷静地思考离婚这件大事,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决定。 当一方故意反悔时,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妥善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的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朱毫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离婚证,小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双方就是否应判决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小朱拒绝领证的行为属于对离婚的反悔。 2、小李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审理双方情况及夫妻感情状态。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小朱反悔,法院也会判决离婚,以保障小李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